迪拜,2026年10月1日(WAM)——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独立的银行、金融服务和市场监管机构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因Vault Wealth Limited(VWL)未经DFSA授权在DIFC内或从DIFC提供金融服务,对其处以109,200美元(401,000阿联酋迪拉姆)罚款。

VWL同意就此事达成和解,因此DFSA将罚款减少30%,从156,000美元(573,000迪拉姆)降至109,200美元(401,000迪拉姆)。

VWL在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注册成立,持有金融服务监管局(FSRA)颁发的牌照,提供包括投资或信贷咨询以及安排投资交易在内的金融服务。然而,VWL从未获得DFSA授权在DIFC内或从DIFC提供金融服务。

DFSA认定,VWL在未获得DFSA必要授权的情况下,在DIFC内或从DIFC提供金融产品咨询和安排投资交易等金融服务,违反了2004年《监管法》第41(1)条规定的金融服务禁令。

具体而言,2024年2月至5月期间,VWL员工在DIFC一家关联实体Vault Technology Limited的办公室工作,而该实体不受DFSA监管。在此期间,潜在客户被邀请至DIFC办公室,VWL在那里提供金融咨询,并协助客户入驻一个投资平台。潜在客户还提交了“了解你的客户”文件,以便安排开立投资账户。

DFSA还发现,DIFC办公室并未标明该DIFC实体与VWL相互独立。这可能导致在DIFC会见VWL人员的潜在客户误以为VWL已获得DFSA授权,可在DIFC内或从DIFC提供金融服务。

VWL高级管理层知晓必须获得DFSA授权的要求。然而,尽管知情,VWL并未着手申请授权,并继续在DIFC内或从DIFC提供金融服务。高级管理层也未对VWL时任合规官就缺少必要牌照所提出的关切采取行动。DFSA在确定罚款金额时将上述情况视为加重因素。

DFSA执法部董事总经理艾伦·林宁表示:“禁止未经DFSA必要授权在DIFC内或从DIFC提供金融服务,对于DIFC监管框架的完整性以及保护在该中心使用或可能使用金融服务的人士至关重要。获得其他监管机构的授权并不允许企业在DIFC内或从DIFC开展金融服务。企业在此开展受监管活动之前,必须确保已获得相应的DFSA授权。

DFSA采取的这一行动表明,对于在监管范围之外经营的企业,我们将进行干预,并将实施与此类行为严重程度相称的制裁,以儆效尤。”

DFSA将继续致力于在DIFC内制定、管理和执行世界一流的金融服务监管。DFSA将继续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以保护金融服务的现有用户和潜在用户,并维护对DIFC监管框架的信心。

(来源:WAM.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