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本土公司的竞业限制条款在多大程度上具有可执行性?我打算接受同行业另一家公司的工作邀约。在什么情况下,我现在的雇主可以执行该条款或阻止我加入新公司?

答: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由于您受雇于一家迪拜本土公司,因此适用阿联酋劳动法及其后颁布的内阁决议的相关规定。

在阿联酋,雇主可以对能够接触其客户或商业机密信息的员工施加竞业限制。但雇主必须明确相关的地理区域、期限和工作类型。无论如何,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雇佣关系结束后两年。

这符合2021年第33号关于规范劳动关系的联邦法令(“劳动法”)第10(1)条的规定,该条规定:

“如果员工所从事的工作使其能够接触雇主的客户或商业秘密,雇主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合同期满后不得在同一行业与雇主竞争或从事任何与雇主构成竞争的业务。该条款应在保护合法商业利益所必需的范围内明确地点、时间和工作类型,且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满后两年。”

此外,如果雇主非法终止员工的雇佣关系,竞业限制将不再适用。这符合劳动法第10(2)条的规定:“如雇主违反本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则该要求无效。”

(来源:Khaleej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