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迦协商委员会(SCC)在作出若干修订后,批准了关于处置沙迦酋长国遗失和废弃财产的法律草案。该草案是在委员会第十一立法任期第四届常会第二次会议上,经对草案及公共事业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后获得批准的,会议在委员会位于沙迦市的总部举行。

会议由沙迦协商委员会(SCC)主席哈利玛·胡迈德·奥威斯主持。出席会议的还有沙迦执行委员会成员、沙迦警察总司令阿卜杜拉·穆巴拉克·本·阿米尔中将,以及沙迦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顾问艾莎·穆罕默德·哈齐姆·苏瓦迪,同时出席的还有该部门和沙迦警察总部的代表。讨论开始时,SCC秘书长米拉·哈利法·穆卡拉布介绍说,SCC于9月17日收到执行委员会总秘书处的函件,转交了关于处置沙迦遗失和废弃财产的法律草案。

根据委员会内部条例第71条,委员会在2026年10月15日举行的首次全体会议上同意将该法律草案提交公共事业事务委员会审议并提交报告。她感谢该委员会为此召开会议。

阿卜杜拉·穆巴拉克·本·阿米尔中将对沙迦警察和沙迦法律事务部参与委员会就这一对酋长国十分重要的法律草案展开的讨论表示欢迎。他强调,草案的各项规定对于规范遗失和废弃财产、支持沙迦的立法发展、并根据最高委员会成员、沙迦统治者谢赫苏尔坦·本·穆罕默德·卡西米博士阁下的愿景和指示完善其法律框架具有重要意义,旨在服务公共利益并保障社会成员的权利。

他概述了该法律草案的总体构想,解释了促使政府起草该草案的原因及其立法和法律意义。本·阿米尔中将补充说,该法律草案规范的是沙迦警察总部与相关机构及其人员合作已在开展的工作。

草案通过特定程序,为遗失和废弃财产的保管、管理和处置建立了清晰、全面的法律机制。这将便于通过沙迦警察的相关部门处理拾获的财产,加强与阿联酋境内外失主的沟通,并确保其权利得到保护。

该法律草案还规范了将财务收益存入沙迦政府公共财政账户的事宜,促进透明与治理,并依法统一财务程序。顾问艾莎·穆罕默德·哈齐姆·苏瓦迪赞扬了委员会在讨论和完善法律草案方面的立法作用,认为这有助于完善酋长国的立法体系并跟上发展需求。

她说:“我们很高兴与政府代表一道讨论关于处置沙迦遗失和废弃财产的法律草案。该草案对于规范处理遗失和废弃资金及财产的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从而保护失主权利、保障财产安全并促进公共利益尤为重要。”她表示,委员会成员的讨论、意见和修订体现了他们致力于改进立法、提高立法成效并确保条文清晰的决心。

随后,委员会同意根据内部条例第74条原则上讨论该法律草案。哈利玛·胡迈德·奥威斯解释说,按照审议法律草案的既定程序,委员会将逐条审查文本、审议意见并通过每一项条款,或批准委员会的修订,或保留执行委员会送交的原有措辞。

随后,委员会成员、公共事业事务委员会报告员艾哈迈德·奥拜德·阿瓦斯亚宣读了法律草案,介绍了其定义、目标、职责范围及其他法律条款。委员会成员围绕草案的总体框架以及遗失和废弃财产的法律层面展开讨论,包括区分各类财产性质及其法律后果的重要性。

他们审议了该法律关于处置沙迦遗失和废弃财产的所有条款和目标,包括有关财产保管、权利保护和相关法律程序规范的条款。这些条款旨在明确此类财产适用的规则,同时尊重公共利益和失主的合法权利。

成员们还审议了规范拾获或废弃财产处理的法律和程序框架的条款。他们强调,必须明确界定与这些财产的移交、保管、管理和处置有关的责任和权限,同时提供保全财产和保护失主权利所需的保障。

(来源:WAM.ae)